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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救生管理员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数:

专职救生管理员招聘公告


经学校审核通过,现我院决定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基本条件

招聘两名专职救生管理员。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体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有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薪酬待遇

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薪酬标准按东莞理工学院合同制短期聘用人员本科学历层次标准执行。

四、岗位职责

负责游泳池安全卫生保障、水质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救生员培训指导与管理、运营记录与报告、领导安排的其它管理服务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介、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工作经历证明(有则提供)、职称证书(有则提供)等电子版材料发至zp9@dgut.edu.cn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7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对应聘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后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面试成绩设定80分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对考核合格的应聘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学院通知拟录入人员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通过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邝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1262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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